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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医疗投资迎重大利好,三部门正式发文

瑞财经 吴文婷 2024-09-09 10:32 2.8w阅读

瑞财经 吴文婷 9月8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外商在华医疗投资迎来重大利好。

通知指出,在北京、上海、广东自贸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

而在独资医院领域,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

值得一提的是,允许外商独资办医疗机构,而非仅限于中外合资,这是政策层面对外资办医的一次较大突破。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对于外商独资医院的开放过去几年态度一直非常谨慎,主要是考虑到医疗数据的敏感性。最新的政策表达了政府进一步开放医疗领域的决心,对于有计划独立投资中国医院的机构而言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

此外,通知还明确,试点地区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服务;同时,要加强部门间会商,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试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及时识别、有效防范风险,扎实推进生物技术和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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