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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定增入股,思锐光学曾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被罚

瑞财经 2024-08-29 11:06 5.3w阅读

瑞财经 吴文婷 近日,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锐光学”) 在北交所披露审核问询函。其于今年6月递交招股书,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

思锐光学是一家专业从事可互换光学镜头、脚架云台等摄影摄像器材和精密光学元器件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以“SIRUI”品牌向全球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可互换光学镜头、脚架、云台、摄影灯、防潮柜等摄影摄像器材和向客户提供精密光学元器件产品。

据招股书,2021年-2023年,思锐光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9亿元、1.83亿元、2.6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09.69万元、1888.3万元、3131.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1月28日,思锐光学实现新三板挂牌,期间因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未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年年报有关数据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思锐光学、董事长李杰、董事会秘书林炳坤,分别在2023年11月24日、2024年3月7日被证监会广东局、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挂牌期间,思锐光学还发生国两次关联方投资入股情况。2021年12月,林炳坤之兄实际控制的加成创投以现金3200万元出资认购思锐光学355.56万元的新增股本,每股价格为8.9999元。

2023年5月,思锐光学向沈洁、廖湘斌、高维投资成功推行一次定增,以10元/股的价格,发行101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1010万元。其中沈洁作为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认购30万股,认购金额300万元,这也是2021年-2023年思锐光学唯一一次发行融资。

而在使用2023年募集资金过程中,思锐光学将300万元募集资金转出至子公司亚中科技,同日亚中科技将221.72万元转入思锐光学,用于归还银行借款,与所披露用途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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