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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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4-08-28 16:43 4.2w阅读
瑞财经 吴文婷 8月27日,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登集团”)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中金公司、建银国际、华泰国际为联席保荐人。
双登集团专注于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储能电池及系统。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于2023年,其在全球通信及数据中心储能电池供应商中出货量排名第一,市占率达10.4%。
据招股书,2021年-2023年,双登集团实现收入分别为24.4亿元、40.72亿元、42.6亿元;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分别为-5354.5万元、2.81亿元、3.85亿元。可见,其2023年净利同比增长37%。
早在2023年9月,双登集团拟创业板上市,计划募资15.75亿元。不过,其于今年4月撤回上市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在首轮问询中,双登集团“资产可能来自于上市公司”的核查情况被重点问询。
相关文件显示,2011年12月公司设立后,自2012年至2014年陆续收购了实际控制人杨善基及其儿子杨锐控制的电池业务资产,自江苏双登、富思特、南研院收购了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中公司自江苏双登收购的部分资产可能形成于隆源双登、双登电源作为隆源实业控制的公司期间。
因此,公司部分资产可能来自于已退市上市公司隆源实业(股票代码:000835)。
根据上述文件所述以及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显示,2012年至 2014年,双登集团自江苏双登、富思特、南研院收购了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前述企业均曾经为已退市的上市公司隆源实业控制,但公司仅认定自江苏双登收购的部分固定资产可能来自于已退市上市公司隆源实业,而南研院、富思特未包含在内。
隆源实业曾控制隆源双登、双登电源等含有“双登”名称的主体,与公司名称一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曾在隆源实业或其下属公司任职;公司在2011年初始设立时即为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材料未充分说明公司设立时的人员、业务、资产历史沿革情况等。
因此,深交所要求双登集团说明,股份公司设立时的业务、资产情况,电池资产置入前的发展历程,公司的人员、业务及资产与隆源实业及其关联方的渊源等。
同时,还需说明“双登”品牌或业务的发展历程,公司业务是否源自上市公司隆源实业及其关联方或由隆源实业及其关联方开始经营发展,结合客户资源、 技术、品牌、知名度等因素说明公司业务经营依赖隆源实业资源的情况,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隆源实业或其下属企业任职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