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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及董事长李永喜等被通报批评,净亏损1.57亿元未及时预告

瑞财经 2024-08-21 17:45 1.9w阅读

瑞财经 钟鸣辰 8月21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决定对智光电气(SZ002169)及公司董事长李永喜等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经查明,2024年4月30日,智光电气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亿元。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与上一年度相比下降50%以上,未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直至2024年4月22日才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永喜、财务总监吴文忠、董事会秘书熊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兼总裁李永喜、财务总监吴文忠、董事会秘书熊坦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智光电气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34亿元,同比增长16.25%;归母净利润亏损1.57亿元,上年同期盈利4227.88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7053.11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2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46.62万元,同比下降69.60%;报告期内,智光电气基本每股收益为-0.203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92%。

官网资料显示,智光电气成立于1999年4月9日,总部位于广州,2007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多年来一直专注于能源技术领域,核心业务包括数字能源技术与产品、综合能源服务、能源技术及服务领域产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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