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徐迪 2024-08-16 12:07 1.3w阅读
瑞财经 徐迪 8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简称“天津证监局”)对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发集团,601686.SH)职工监事陈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经查,陈琳担任友发集团职工监事期间,其配偶张旭证券账户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7月4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04,800股,成交金额589,579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80,600股,成交金额489,603元。
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局决定对陈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友发集团创立于2000年,集团总部位于天津市静海区,于2020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首发上市。友发集团是集直缝焊管、热镀锌钢管、方矩形钢管、等多种产品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友发”和“正金元”两个品牌。
2024上半年,友发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63亿元,同比下降8.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67万元,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7.0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陈琳自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历任友发集团一分公司财务部出纳、会计;2018年1月至今任友发集团职工监事、审计中心职员。
据友发集团公告,陈琳收到上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天津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陈琳及其亲属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加强自身及近亲属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