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4-08-09 18:48 4.8w阅读
瑞财经 徐迪 8月2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收到多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因“虚列开支套取费用;贷款三查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罚款300万元。
因对虚列开支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时任华夏银行襄阳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杨伟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时任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办公室行政事务岗副经理杨洪民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因对贷款三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时任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李海利、时任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赖念、时任华夏银行武汉分行首席风险官姜军均被予以警告。
华夏银行南通分行因“银票及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不尽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通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时任华夏银行海安支行行长翟建春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华夏银行成立于1992年10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民吉,注册资本为159.15亿元,大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1.68%。
业绩方面,2023年,华夏银行营业收入为932.07亿元,较2022年度下降0.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63亿元,较2022年度增长5.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73亿元,同比增长4.53%。基本每股收益为1.48元。
2023年末,华夏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85.0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3.65亿元,下降3.42%;不良贷款率1.67%,比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
2024年一季度,华夏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21.14亿元,同比下降4.34%;实现归母净利润58.9亿元,同比微增0.61%。其中,营收方面实现利息净收入159.6亿元,同比下降9.3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4.94亿元,同比下降26.04%。
截至2024年3月末,华夏银行不良贷款率1.66%,在9家股份制银行之中是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