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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收警示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审议及信披

瑞财经 2024-08-09 09:16 2.0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8月2日,山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4月13日,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泓淋电力使用累计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期限到期后,泓淋电力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涉及金额合计3.73亿元。对于上述事项,泓淋电力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25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审议。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泓淋电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泓淋电力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请泓淋电力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威海市泓淋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8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迟少林,公司大股东为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2.91%,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由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迟少林,持股90%。

业绩方面,2024年第一季度,泓淋电力实现营业总收入6.35亿元,同比增长3.98%;归母净利润4386.60万元,同比增长6.72%;扣非净利润4212.32万元,同比增长4.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6亿元,上年同期为-2.64亿元;报告期内,泓淋电力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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