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清空

大博医疗及董事长林志雄等收监管函,涉年报披露错误等四项违规

瑞财经 2024-08-05 19:05 3.1w阅读

瑞财经 邓如菲 8月4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医疗”)、林志雄、罗炯、华贤楠、陈丹荷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经查明,大博医疗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2022年3月17日,大博医疗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4.8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期限届满后,大博医疗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迟至2023年4月28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

二、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披露不完整。大博医疗存在开放部分OA系统权限供捷斯尔(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百迈思(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部分人员使用,并协助前述公司开展工商注册、人事招聘、物资采购、合规管理等行为。前述公司与大博医疗存在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利益倾斜,应认定为大博医疗关联方,而大博医疗未依照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三、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错误。大博医疗2023年年度报告中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披露错误,其中“大博医疗科技产业园”、“骨水泥无菌生产平台”、“大博医疗医用材料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实际应为19.09%、86.99%、24.20%,但大博医疗错误披露为2420%、8699%、1909%。

四、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不规范。一是大博医疗个别重大事件未进行内幕信息登记,且内幕信息登记表中相关知情人未签字确认。二是大博医疗《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章程》执行不到位,未为相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

林志雄作为大博医疗董事长,罗炯作为大博医疗总经理,华贤楠作为大博医疗董事会秘书,陈丹荷作为大博医疗财务总监,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据大博医疗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该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27亿元,同比增长9.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72.89万元,同比增6.05%。

大博医疗成立于2004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林志雄,注册资本为4.14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用高值耗材的生产、研发与销售。

截至8月5日13:53,大博医疗股价跌2%,报24.45元,总市值为101.27亿元。

重要提示: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瑞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瑞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

24小时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