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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董事长刘振腾等收监管函,四份财报营收披露不准确

瑞财经 邓如菲 2024-08-05 12:06 2.3w阅读

瑞财经 邓如菲 8月2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欣药业”)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罗欣药业存在三项违规行为。

营业收入金额披露不准确。罗欣药业对收入确认政策执行不一致,未对可能发生的退货或调价情况进行合理估计,导致2021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营业收入金额披露不准确。

二、部分重要合同条款披露不完整。2022年9月,罗欣药业与相关主体签署了《关于山东罗欣医药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山东罗欣医药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销售你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额及毛利率水平,对罗欣药业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但罗欣药业未披露相关条款。

三、部分关联交易未审议未披露。2022年度,罗欣药业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山东罗欣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款项6491.74万元,占罗欣药业2021年年末净资产的1.37%,罗欣药业未对该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也未予以披露。

罗欣药业董事长刘振腾、总经理刘保起、财务总监陈娴、董事会秘书韩风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业绩方面,据罗欣药业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罗欣药业预计2024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000万元至1.2亿元。

罗欣药业成立于1998年5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振腾,注册资本为10.88亿元,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有消化系统药品、抗生素类药品及呼吸系统药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物流配送。

截至8月5日10:34,罗欣药业股价跌1.22%,报4.04元,总市值为44.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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