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4-07-31 18:53 2.4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7月26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无锡择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韩玲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无锡择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4月30日,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韩玲玲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无锡择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锡择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资料显示,无锡择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无锡宇辰服饰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9年,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是一家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12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韩玲玲,公司的大股东为邹征,持股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