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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新材IPO业务增长持续性遭问询,新能源汽车收入占比不足5%

瑞财经 2024-07-31 18:53 3.3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7月26日,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收到北交所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逸、郑立人,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瑞财经查阅,林泰新材成立于2015年6月,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专精特新企业,主要产品为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应用于包括液力自动变速器(AT)、无级变速器(CVT)、双离合器变速器(DCT)、混合动力专用变速器(DHT)和纯电动汽车专用变速器(DET)等在内的主流汽车自动变速器中。

业绩方面,2021年-2023年,林泰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1.32亿元、1.76亿元及2.0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641.97万元、2478.47万元及4918.2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31.2%、35.38%和42.07%。

2024年1-3月,林泰新材营业收入为4853.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89.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6.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01%。

根据申请文件,林泰新材90%以上收入产品应用于传统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收入占比不足5%,呈上升趋势。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在传统燃油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纯电动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中的应用比例较小。

对此,北交所要求林泰新材:①结合报告期及期后国内外乘用车、商用车产销量情况,传统能源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产销情况及变动趋势,发行人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中的具体应用类型(如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及收入实现情况、未来发展趋势,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及技术迭代情况等分析公司产品是否存在被淘汰或应用领域受限的风险,经营稳定性是否存在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②说明公司拓展新能源领域客户的具体措施及效果,目前主要客户合作情况、收入实现情况、在手订单情况等,是否存在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③说明报告期各期末以及目前在手合同或订单数量、金额(含税),各期新签合同数量、金额(含税),目前履行中的重要销售合同的起止日期和执行进度,预计确认收入时间等,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业绩增长的稳定可持续性。

根据申请文件,林泰新材与股东之间曾存在对赌的情形。对此,北交所要求林泰新材:①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触发特殊投资条款的具体情形,说明是否实际执行,实际执行的,回购股份、支付补偿款的资金来源;未实际执行的,是否需继续执行。

②说明对赌协议终止或变更的真实有效性、是否附条件,除特殊投资条款外是否存在其他替代性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其他应披未披的对赌协议或抽屉协议,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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