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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卖资抵债:10亿向冯小刚买的股权拟3.5亿卖了,股价年内跌去四成

瑞财经 2024-07-25 11:24 2.5w阅读

瑞财经 吴文婷 7月23日,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公司为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北京阿里巴巴影业文化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中联华盟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影业”)签署协议,预计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美拉”)70%股权,转让价格共计3.5亿元。

本次转让完成后,华谊兄弟不再持有东阳美拉的股权。标的公司第二大股东为著名导演冯小刚,持股30%。

公告显示,东阳美拉成立于2015年9月2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目前,华谊兄弟持股70%,冯小刚持股30%,实际控制人为王忠军,法定代表人为王忠磊,而王忠军、王忠磊为兄弟,同为华谊兄弟实际控制人。

据灯塔专业版,东阳美拉曾出品电影《芳华》、《非诚勿扰3》等。

早在2015年,华谊兄弟公告称,用10.5亿元收购了冯小刚公司东阳美拉70%的股权。而如今3.5亿元出售,相当于折价66.67%。

华谊兄弟表示,本次交易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更好地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的推进和落地。本次通过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可抵销公司部分借款,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华谊兄弟所指的借款即欠阿里影业的3.5亿元。

根据华谊兄弟与阿里影业于2019年1月23日签署的《借款协议》,债务人应付债权人的借款本金余额为7亿元。截至《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签署日,债务人应付债权人的借款本金余额为3.5亿元。债权人拟受让债务人持有的东阳美拉70%股权,并就此与债务人、东阳美拉及其他签约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作为转让股权的对价,债权人应向债务人支付金额等于3.5亿元的价款。

同时,公司应当将其对阿里影业承担的应付阿里影业剩余本金减去估值减损金额(如有)后余额的付款义务,与阿里影业对公司承担的应付公司股权转让款减去估值减损金额(如有)后余额的付款义务进行抵销,抵销后两者的余额均为零。

公开资料显示,华谊兄弟的主营业务为影视娱乐、品牌授权与实景娱乐板块、互联网娱乐三大业务板块。2023年,公司实现营收为6.66亿元,同比增长65.59%;归母净利润为-5.39亿元,而上年同期归母净利润为-9.81亿元。

截至7月24日收盘,华谊兄弟股价报1.57元,跌2.48%,总市值约43.56亿元。今年以来,其股价累计跌幅达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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