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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润银行被罚没235万元,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瑞财经 刘治颖 2024-07-24 09:25 1.7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7月2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被没收违法所得35.25万元,罚款200万元。

同时,孙永亮(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委员)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周一鸣(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行长客户经理)、程光宇(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行长助理)、周静静(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行长)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12-27,法定代表人为宗少俊,注册资本为85.33亿元,经营范围包含: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该公司大股东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77%。

2023年,珠海华润银行实现营业收入68.00亿元,同比增长4.26%;归母净利润13.96亿元,下滑30.03%;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1%,较上年下降3.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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