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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4-07-15 17:30 4.4w阅读
瑞财经 邓如菲 7月15日消息,本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合作司共对9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其中,要求宁波海上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上鲜”)出具补充材料,说明前次提交申请后股权发生变动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说明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形,是否符合《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要求结合业务模式、收费方式、前五大客户情况等,说明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公司提供的抵押品估值服务是否需要取得相关资质或牌照,供应链管理是否涉及征信业务,是否需要取得相关资质或牌照。
另外,还要求说明前次撤回申请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此前,海上鲜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联席保荐人为国泰君安国际、东兴证券(香港)。据了解,早在2022年,该公司就曾计划冲刺上市,并向证监会提交了《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各类股票及股票的派生形式)审批》。
海上鲜是一家致力于海洋经济数字化赋能的综合服务企业。总部位于浙江宁波,业务核心在宁波市环带地区及宁波市的宁波—舟山港,并成功辐射至中国主要沿海城市(例如宁波象山港和奉化港、广西防城港、福建福州港、辽宁丹东港、山东烟台港)在内的多个地区。
2021财年、2022财年及2023财年,海上鲜的总收益分别约11.98亿元、14.27亿元及9.14亿元。年内溢利分别约4530万元、3410万元及3580万元,纯利率分别约为3.8%、2.4%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