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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因内幕交易被罚没442万,董事长李良彬被罚60万

瑞财经 2024-07-09 17:51 1.9w阅读

瑞财经 赵盼盼 7月6日,赣锋锂业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2024年7月5日,赣锋锂业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20年4月29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20年6月8日,江特电机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袁州区政府”)呈报《化解江特电机退市风险措施报告》,提及多项“预防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措施”,其中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二级市场信心”等。

不晚于2020年6月9日,江特电机董事卢某民拟定《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方案》,发送给时任董事长朱某。该方案详细说明了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及股票增发方式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江特电机总裁梁某、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闵某章等高管人员按此方案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

2020年6月起,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推动下与江特电机接洽。2020年6月18日,赣锋锂业董事长、时任总裁李良彬,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时任副总裁、财务总监杨某英等赴江特电机考察,双方就合作事宜进行交流。2020年7月4日,赣锋锂业向袁州区政府提出收购江特电机的诉求。2020年7月8日,袁州区政府对赣锋锂业的诉求进行回复。2020年7月13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组织下举行会谈。

2020年8月12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江特电机总股本的30%),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实际控制人。2020年8月13日,江特电机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称江特电机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随后赣锋锂业对江特电机开展尽职调查。2020年8月20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因双方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江特电机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行较大变化”,在依法公开前系《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9日,公开于2020年8月13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

赣锋锂业李良彬、欧阳明、杨某英,江特电机相关董事及高管人员,宜春市及袁州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李良彬、欧阳明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18日。

(二)赣锋锂业涉嫌内幕交易“*ST江特”股票情况

“赣锋锂业”证券账户(资金账号127XXX582)于2015年5月15日在长江证券新余堎上路营业部开立,下挂2个上海股东账户(B88XXX403、F11XXX096),2个深圳股东账户(080XXX468、001XXX261),第三方存管账户为工商银行150XXX371账户,该账户归赣锋锂业所有,由证券部具体负责投资管理。

受李良彬决策安排,由欧阳明具体负责,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江特”股票。

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赣锋锂业”证券账户。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ST江特”股票1567.77万股,买入金额约2648.38万元;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2763.29万元,获利约110.53万元。卖出股票所得资金沉淀在“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中。

以上违法事实,有江特电机相关公告、相关证券和银行账户资料、交易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监管局表示,赣锋锂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对赣锋锂业的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赣锋锂业董事长、时任总裁李良彬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赣锋锂业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监管局决定:没收赣锋锂业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据查,李良彬,1967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毕业于宜春师范专科学校化学专业,1988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职于国有企业江西锂厂科研所,1997年1月至2000年2月创办并担任新余市赣锋金属锂厂总经理,2007年12月起担任赣锋锂业董事长。

欧阳明,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7月毕业于中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专业,2002年1月加入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部长、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数职,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担任赣锋电池执行董事,2014年6月起任赣锋锂业副总裁,现兼任公司拥有股权的多家公司董事,主要负责公司战略中心事务,在行政及合规事宜方面拥有逾15年的经验。

赣锋锂业成立于2000年,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注册资本143747.88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良彬。公司业务贯穿资源开采、提炼加工、电池制造回收全产业链,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储能、3C产品、化学品及制药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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