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清空

拆解IPO

关注IPO资讯,拆解公司招股书。

建院股份北交所IPO:三年8次行政处罚,东吴证券保荐

瑞财经 2024-06-29 09:41 1.6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6月26日,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院股份)在北交所披露招股说明书,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曹飞、翟悦,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书显示,建院股份成立于1997年3月,注册资本1.1亿元,是一家专注于岩土工程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围绕地基与基础工程,提供涵盖勘察、设计及施工相关的专业化工程服务,已形成岩土工程一体化服务模式。同时,公司以岩土工程业务为核心,布局总承包以及城市更新业务。

本次IPO,建院股份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资2.68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设备服务能力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业绩方面,2021年-2023年,建院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13.95亿元、12.02亿元及14.1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054.59万元、5946.38万元及6428.95万元。

报告期内,建院股份遭到8次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2021年8月,因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周围环境、运输车辆带泥行驶污染,建院股份被宿迁市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于3次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分别为1000元、2000元及1000元;

2021年11月,因当事人在新盛街文化街区保护项目施工现场存在防尘网不合格,主道路破损未硬化,建院股份被宿迁市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10万元罚款;

2021年12月,因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建院股份被浙江省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两次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分别为1万元、3万元;

2022年12月,因现场作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上未记录学时,试卷未进行批改,建院股份被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处以1.8万元;

2023年2月,因作为桩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问题未引起充分重视,未及时发现并整改不具备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资质的人员从事信号司索作业的隐患,未按规定开展新进员工教育培训,建院股份被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处以30万元罚款。

重要提示: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瑞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瑞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

24小时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