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赵盼盼 2024-06-13 20:39 1.5w阅读

瑞财经 赵盼盼 6月12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能源”)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华电能源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华电能源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说明材料显示,2020-2023年度,公司关联方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通过代收代付薪酬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合计130.45万元。
其中,2020年度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金额1.35万元,当年未偿还,年末余额1.35万元;2021年度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金额9.54万元,当年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0.89万元,年末余额为0;2022年度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金额4.06万元,当年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06万元,年末余额为0;2023年度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金额115.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方已归还前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二、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根据华电能源披露的公告,2020年至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分别迟至2020年4月25日、2021年4月24日、2022年4月28日、才予以披露。后续,公司已就相关交易补充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
综上,华电能源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等有关规定。华电能源关联方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华电能源董事长郎国民、时任董事长董凤亮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冯荣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李西金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和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郎国民、董凤亮、时任总经理冯荣、时任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李西金予以监管警示。
据查,郎国民,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华电能源副总经济师兼人力资源部主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华电能源党委委员、总经理、董事,现任华电能源董事长、党委书记。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是黑龙江省政府和原电力工业部首批股份制试点企业之一,公司A、B两种股票分别于1996年7月1日和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国有电力资产上市的第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