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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银行领90万元罚单:未按规定报送涉刑案件信息、贷前调查不尽职

瑞财经 刘治颖 2024-06-06 08:06 1.5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6月4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银行)收到两张罚单。

其中,泉州银行未按规定报送涉刑案件信息,被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谢华东(时任泉州银行安全保卫部负责人)被给予警告。

泉州银行东海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导致个别担保人脱保,被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吴翠三(时任泉州银行东海支行客户经理)、王江川(时任泉州银行东海支行行长),均被给予警告。

据查,泉州银行成立于1997-06-28,法定代表人为林阳发,注册资本为39.19亿元,经营范围包含: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该公司大股东为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14%。

业绩方面,泉州银行2023年营业收入为35.57亿元,同比增长6.85%;净利润为6.5亿元,同比增长10.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64亿元,同比由正转负。

截至2023年末,泉州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61%,同比上升0.0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8.01%,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存贷款比例(含贴现)为73.57%,同比下降0.76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率5.90%,同比下降1.42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77.60%,同比上升8.7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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