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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种子酒股东新华基金被监管警示,减持股份未及时信披

瑞财经 2024-06-04 09:33 1.3w阅读

瑞财经 赵盼盼 近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基金”)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19年4月4日至2022年9月15日,新华基金旗下两只资管产品“新华基金——金种子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种子1号”)和“新华基金——金种子2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种子2号”)合计持有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5%以上的股份。

2022年5月10日,金种子酒披露新华基金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至2022年8月4日,金种子1号和金种子2号合计减持2%,新华基金在所持公司股份每变动达到1%时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8月11日才在减持进展公告中说明相关情况。

上交所认为,新华基金作为金种子酒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3.4.2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金种子酒股东新华基金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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