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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财富证券厦门分公司收警示函,全员合规管理不到位

瑞财经 2024-05-17 09:38 2862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5月6日,厦门监管局发布《关于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厦门监管局调查,发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全员合规管理不到位,公司员工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存在向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使用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推介私募基金产品过程使用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二十二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三十七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厦门监管局决定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同时,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员工戴某也被查出存在类似违规行为。在服务客户过程中,戴某向投资者推介了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并在推介过程中使用了“安全”、“年化收益率”等误导性措辞,同样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厦门证监局亦对戴某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曾用名: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5年,法定代表人为高涛,中金公司成员,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8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实控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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