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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两年虚增收入3.1亿元,世龙实业及时任总经理张海清等合计获罚超800万元

瑞财经 赵盼盼 2024-05-16 15:47 5015阅读

瑞财经 赵盼盼 5月15日,世龙实业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2024年5月15日,世龙实业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世龙实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世龙供应链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66,854,566.9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02%,虚增营业成本161,122,864.90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65%,导致虚增利润总额5,731,702.0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0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46,753,276.18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34%,虚增营业成本134,969,145.23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73%,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784,130.95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62%。上述情形导致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银行账户流水、公司文件、财务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局认为,世龙实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局决定:

世龙实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80万元罚款;对时任世龙实业总经理、世龙供应链法人兼执行董事张海清,时任世龙实业副总经理、世龙供应链总经理汪大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40万元罚款;对时任世龙实业董事长、董事刘宜云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世龙实业财务总监胡敦国,时任世龙供应链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冯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世龙供应链财务总监车有根给予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

据查,张海清,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乐平县委组织部副科长、县委组织员,乐平县环保局副局长、环境检测站站长,乐平市招商局副局长,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2016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世龙实业总经理。

汪大中,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2年至2003年,历任江西电化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分厂副厂长,2003年至2010年,历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等。

刘宜云,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市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主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中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昊天龙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等,2013年9月至2021年3月任世龙实业董事长。

胡敦国,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香港冠亚集团武汉分公司主管会计,深圳雅仕衣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等。2007年至2021年7月任世龙实业财务总监。

据官网资料,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原江西电化厂,是一家创建于1970年的老牌国有企业。2003年12月改制为民营企业,2015年3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2748),总股本24000万元。

世龙实业主要从事氯碱、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水合肼、双氧水、2,2-二羟甲基丙酸(DMPA)、2,2-二羟甲基丁酸(DMBA)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拥有6家子公司,产业涵盖氯碱化工、石化材料、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精细化工、商业贸易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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