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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铁13名高管被罚超千万,年报连续4年存重大遗漏

瑞财经 2024-05-15 16:43 1745阅读

瑞财经 赵盼盼 5月14日,ST华铁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经查明,ST华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ST华铁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2020年、2021年,ST华铁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制造)通过与伊犁远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远音)、中科恒通(宁夏)新能源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恒通)分别签订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方式,开展虚假贸易,虚增收入、利润。

2020年、2021年,ST华铁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71,327,433.93元、119,512,192.15元,占当期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7.64%、6.01%;虚增利润总额19,115,044.59元、19,512,194.35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17%、3.39%,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2015年,ST华铁收购TongDaiControl(HongKong)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通达)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设备)、亚通达制造100%股权;2019年,ST华铁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泰)51%股权。上述收购行为形成相应资产组(下称香港通达资产组和山东嘉泰资产组)。

2020年、2021年,ST华铁在对上述资产组实施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存在未结合香港通达资产组中相关公司业务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经营预测,未考虑山东嘉泰开展的相关业务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对项目落地的业务规模预测过于乐观等问题。2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分别少计资产减值损失30,649,440.08元、109,938,468.61元,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华铁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宣瑞国系ST华铁实际控制人,同时实际控制伊犁远音、中科恒通、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中科恒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纽瑞特科贸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上述5家公司构成ST华铁的关联方。2019年至2022年,华铁股份及北京全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全通达)、亚通达设备、山东嘉泰等子公司与宣瑞国控制的相关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其中,2019年发生关联交易876,706,408.02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19.01%;2020年发生关联交易2,924,756,011.06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56.62%;2021年发生关联交易7,320,873,238.47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138.14%;2022年发生关联交易7,272,536,867.09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金额的232.53%。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ST华铁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也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完整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以上事实,有相关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监管局认为,ST华铁连续四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个别年度重大遗漏占比大。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监管局决定:

对ST华铁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璇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王承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杨永林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董事石松山,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姜炯,时任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韩文麟,时任监事会主席段颖,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独立董事袁坚刚,时任董事唐小明,时任监事明亮,时任副总经理梁伟超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初红权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监管局刚对ST华铁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ST华铁实际控制人宣瑞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同时对宣瑞国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资料显示,宣瑞国,1968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专业,曾任北京康吉森自动化设备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等。

ST华铁是一家聚焦于轨交零部件制造的A股上市公司,成立于1992年,2016年正式转型。业务范围包括高铁、城轨等轨道交通车辆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轨道交通车辆零部件产品的检修服务、轨道交通基础设施保养及相关零件的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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