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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期年报财务指标不准确,金达威及财务总监洪航收警示函

瑞财经 2024-04-17 18:12 1668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发布《关于对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年4月8日,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公告披露,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错误,公司在公告中对相关数据作了更正。

金达威以前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洪航作为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前述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厦门监管局决定对金达威和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金达威及相关责任人员应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厦门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此外,因为上述违规事项,金达威及财务总监洪航还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资料显示,金达威成立于1997年,法定代表人为江斌,注册资本为6.1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等。金达威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626。控股股东为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71%,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由江斌持股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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