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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广誉远及时任董事长张斌等被证监会罚款2110万

瑞财经 2024-03-27 01:31 212阅读

瑞财经 吴文婷  3月25日,广誉远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晋证监处罚字[2024]02号)。 

公告指出,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山西证监局认为,广誉远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张斌,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傅淑红,时任监事张正治,财务总监王俊波等人的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及《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此,山西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广誉远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张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傅淑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张正治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王俊波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杨红飞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李众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赵选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对张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资料显示,广誉远主要从事中药产品的生产、销售,核心业务为中成药业务。 

据2022年年报显示,张斌,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任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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