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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函比例较低,晶华光学外销真实性被交易所质疑

瑞财经 2024-03-01 16:27 4603阅读

瑞财经 王敏  3月1日消息,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光学”)北交所IPO于近期获受理,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晶华光学从事精密光电仪器、汽车智能感知系统和精密光学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与销售业务。精密光电仪器主要产品包括天文望远镜、双筒望远镜、显微镜、测距仪等等;汽车智能感知系统产品主要包括全景泊车系统、辅助驾驶视觉系统、倒车影像系统、智能座舱系统和实景导航系统等;精密光学部件主要为光学镜片,属于镜头等精密光学产品的核心元件以及光学产业的基础。

2020年-2023年6月(下称“报告期”),晶华光学分别实现10.02亿元、12.21亿元、11.95亿元、4.56亿元营业收入,主营业务各期占比均超过97%,分别为9.89亿元、11.99亿元、11.64亿元、4.44亿元,有所波动。同期净利润1.72亿元、7825.77万元、1.03亿元、1987.65万元。

在营利波动不匹配的同时,晶华光学还要面临境外经营环境相关的风险,比如国际贸易市场摩擦断,贸易保护主义等等。晶华光学采用全球化经营策略,其中精密光电仪器业务遍布全球,精密光学部件以及汽车智能感知系统境外销售地区主要为亚洲地区。

报告期各期,其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分别为7.65亿元、9.08亿元、7.75亿元、2.73亿元,占主营业务比分别为77.37%、75.79%、66.53%、61.43%,占比较高,对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交易所指出,晶华光学的客户回函金额占线下收入比例分别为 45.14%、45.80%、53.97%、47.67%,境外客户回函比例较低,对其境外销售模式和收入真实性提出质疑,要求其进一步结合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金额、运保费、外销回款、物流运输记录、发货验收单据、境外销售费用,来说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性;并重点说明境外客户回函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未回函客户履行的替代程序及有效性,对境外线下零售商与终端用户收入真实性采取的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结论;以论证其境外销售模式和收入的真实性。

据了解,晶华光学境内主体线下内销于客户签收或对账时确认收入;境内主体线下外销时,在FOB、C&F与CIF的贸易方式下,将产品报关,于商品控制权转移时,根据货物报关单、提单确认收入;EXW贸易模式下,将货物于工厂处交付给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后,在商品控制权转移时,于承运人提货时确认收入。

境外主体线下销售于商品妥投或预计妥投时确认收入,线上销售于商品妥投、预计妥投或者平台已结算时确认收入。晶华光学的境外业务主要在欧洲以及美国,并设有多家境外子公司,主要通过欧元和美元等货币结算。

以外币结算,绕不开汇率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各期末,晶华光学存放在境外的款项分别为2166.72万元、1628.21万元、2083.33万元、1688.22万元,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比重分别为10.90%、15.69%、11.03%、12.56%。受汇率波动影响,晶华光学发生汇兑收益分别为-1720.67万元、-341.95万元、3594.84万元、1237.10万元,报告期内变动较大。另外,2022年晶华光学发生远期外汇投资损失1075.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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