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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费占收入16%,天和环保称一单一议方式下部分订单费率较高具合理性

瑞财经 2024-02-23 17:26 3146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2月22日,唐山天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环保”或公司)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业绩持续增长的真实性及可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合金件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允性等。

据招股书显示,天和环保系煤矿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商,主要从事煤炭及非煤矿物(对成块率、料型有较高附加值要求的物料)破碎筛分设备、煤泥低阶煤及其他含水物料干燥脱水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产品的综合配套解决方案及服务。

2020-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9亿元、1.53亿元、1.9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21.96万元、2565.20万元、2923.91万元。

关于销售服务费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天和环保表示,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销售服务商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1,695.82万元、2,807.04万元、1,983.27万元、1,104.55万元,销售服务费金额分别为251.45万元、523.62万元、292.39万元、177.22万元,占相关业务收入的比重分比为14.83%、18.65%、14.74%、16.04%,销售服务费占比较高。公司销售服务费率虽较高,但公司通过销售服务商获取的订单毛利率相对较高,公司虽支付了较高的销售服务费,仍能获取平均25%以上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服务费率较高,其主要原因为公司一般采用一单一议方式确定销售服务费,公司部分订单销售服务费率较高,整体拉升了公司销售服务费率。在协商部分订单的销售服务费的过程中,公司根据订单需求估算成本,在保证公司一定利润(20%-35%左右)的基础上向销售服务商提供销售底价,销售服务商根据潜在客户报价、采购预算等掌握到的信息与公司协商确定最终报价,其中报价高于公司提供的底价之上的差额即为销售服务费用,导致部分销售服务费较高,使得公司整体销售服务费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服务费率较高具有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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