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清空

永安林业股东遭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

瑞财经 2025-12-02 20:40 6748阅读

Ai快讯 2025年12月2日,永安林业发布公告。近日,公司股东永安市远兴曹远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福建证监局决定对远兴建设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2024年3月26日,公司与永安市财政局签署《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财产性权利除外)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永安市财政局行使,委托期限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7年3月25日。

2025年11月21日,公司与永安市财政局签署《解除〈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协议书》,终止了对永安市财政局的表决权委托。该行为违反了公司此前作出的承诺。

(AI撰文,仅供参考)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由AI根据公开数据自动生成,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如不希望您的内容在本站出现,可发邮件到ruicaijing@rccaijing.com要求撤下。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平台公开传播使用本文内容。

相关文章

24小时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