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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刘治颖 2025-10-28 11:12 1.8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10月24日,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信电气)披露审核问询函回复,拟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保荐代表人为黄建飞、姜志堂,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招股书显示,朗信电气成立于2009年11月,主营业务为热管理系统电驱动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10多年发展积累,公司在电机高效率、轻量化、低噪音、低电磁干扰等方面形成了自主解决方案,拥有智能化、数字化工厂及完整质量检测体系。2024年,公司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2年至2024年,朗信电气营业收入分别为6.68亿元、10.31亿元和13.01亿元,净利润4531.10万元、8123.80万元和1.16亿元,毛利率分别为16.74%、17.73%和18.68%。

根据申请文件:银轮股份持有公司40.67%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银轮股份董事长徐小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小敏之子徐铮铮控制的天台银信持有公司5.34%的股份,天台银信系银轮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
对此,北交所要求说明: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徐铮铮及其亲属在公司持股、任职情况,未将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的原因,是否存在规避监管要求情形。

朗信电气表示,徐小敏作为银轮股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通过银轮股份及与天台银信的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控制公司46.01%股份表决权,能够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公司的公司章程不存在通过特殊条款排除控股股东控制的约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认定准确。
徐铮铮通过天台银信间接持有公司0.83%股份,徐铮铮在天台银信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徐铮铮岳父李俊峰通过张家港银信一号间接持有公司0.03%股份,李俊峰为张家港银信一号的有限合伙人。
由于徐铮铮本人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岳父虽在公司总经办担任职务,但无法对公司经营管理施加重要影响;徐铮铮虽通过天台银信能够行使对公司的股东表决权,但实际表决均以银轮股份意见为准,因此公司在认定实际控制人时未将徐铮铮认定为共同控制人。
公司根据天台银信与银轮股份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将天台银信认定为控股股东银轮股份的一致行动人。基于徐铮铮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小敏为父子关系,且徐铮铮担任了公司股东天台银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基于谨慎考虑,将徐铮铮补充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规避监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