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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所收警示函,对紫晶存储收入审计程序存在缺陷

瑞财经 2024-09-06 10:08 10.9w阅读

瑞财经 徐迪 8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立信会计所执业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晶存储”)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立信会计所在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收入审计程序存在缺陷。

在收入细节测试中,立信所未抽查紫晶存储收入记账凭证,未关注到紫晶存储使用益群物流单“随货同行联”进行收入确认的异常情况,也未对物流单据相关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认识到可能存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此外,立信所在对部分项目的收入细节测试中未检查物流信息。

二、未关注到函证程序中存在部分异常回函的情形。

立信所未关注到被询证单位福建省宇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世纪巅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回函的落款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而回函快递早在2021年4月27日就已寄出。这一异常情况足以使审计机构对相关回函的可靠性产生疑虑,但立信所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消除该疑虑。

三、未完整留存收入分析程序工作底稿。

立信所执行了收入分析程序,实施了主营业务收入本期与上期对比、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及异常原因分析等审计程序,但未留存相关底稿。

综上,立信所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指出,立信所应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好整改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工作义务,确保审计质量。

官网显示,立信所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86 年复办,2000 年成立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 年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立信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2010 年,立信获得首批H 股审计执业资格。2010 年12 月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起,立信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签发国内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排行榜上一直保持第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82,注册会计师2450名。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超5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40亿,证券服务业务收入17.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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