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邓如菲 2024-08-16 12:07 2.1w阅读
瑞财经 邓如菲 8月14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科技”)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公告显示,同济科技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章程存在不规范。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提名董事的规定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是部分制度存在不合规。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审批权限等有关规定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是未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此外,公司还存在部分董事未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骆君君、史亚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2023年年报显示,骆君君,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7年7月至今在同济科技工作,近五年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总经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史亚平,女,同济大学经济学硕士,2010年6月开始在同济科技工作,近五年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本部支部书记,现任同济科技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同日,同济科技还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同济科技2024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31亿元,同比下降39.9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亿元,同比增加17.9%。
据查,同济科技成立于1993年6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余翔,注册资本为6.25亿元,是一家城乡建设与发展领域价值提升综合服务企业,业务涵盖决策咨询、项目管理、建设施工、运营维护、投融资、数智赋能六大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