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2024-08-14 18:33 2.1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8月1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晴隆兴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为客户过渡资金归还不良贷款利息掩盖风险暴露,被罚款30万元。同时,时任该行行长尤健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晴隆兴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10-12,法定代表人为于德丹,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该公司大股东为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