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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等,太原天勤保险代理获罚3.5万元

瑞财经 刘治颖 2024-08-13 17:23 2.6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8月12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原天勤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按规定对机构变更事项进行公开披露、未按规定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被警告,并处3.5万元罚款。

同时,胡俊伟(时任太原天勤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

太原天勤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9-06,法定代表人为胡俊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该公司由山西掌柜鼎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后者由王海亮持股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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