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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扬股份IPO终止:李俊、李林兄弟控股48.9%,国金证券保荐

瑞财经 张林霞 2024-07-02 17:01 3.7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6月30日,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股份”)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书显示,新扬股份致力于航空、航天、电子、船舶等领域军事装备部件和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要为大型载人特种飞机、大型固定翼无人机、战斗机、导弹、固体燃料运载火箭、雷达、无人艇等装备提供关键部件配套和系统集成。此外,公司还从事油田开采领域环氧玻璃钢管道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2020年、2021年、2022年,新扬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2.91亿元、5.39亿元、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43.37万元、5399.39万元、6292.4万元。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786.02万元、7040.69万元和-1.4亿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7.6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03%,通过新扬鼎辉、新扬航新、新扬瑞泰分别间接控制公司股份70万股、65万股、65万股,分别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9%、1.19%、1.19%;李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3.4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36%。李俊与李林系兄弟关系,李俊之子李邦旭、李林之子李邦耀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19万股,分别占公司股本总额0.90%。

李俊与李林直接、间接合计可支配公司2,659.42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87%,且报告期内李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因此,李俊、李林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IPO,新扬股份原拟募集资金额9.50亿元,用于飞机机体结构及相关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天线罩及相关功能性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导弹核心复合材料结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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