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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旋风及董事长庞文龙等收警示函,多期财报不准确

瑞财经 张林霞 2024-06-30 11:24 2.0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6月25日,河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旋风)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3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差错更正。其中,2023年一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调减6331.87万元,2023年半年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调减1.79亿元,2023年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调减2.07亿元。

河南证监局认为,黄河旋风2023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庞文龙,时任总经理陈治强,时任财务总监郭会、董安文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黄河旋风及庞文龙、陈治强、郭会、董安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4.4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庞文龙,经营范围包含石墨、碳系材料及制品;超硬材料、超硬复合材料及制品等。公司由许昌市国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金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36%、8.8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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